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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台办法推动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

06-28来源:沈阳职称代理申报中心点击:1897

  辽宁省出台办法推动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职称晋级享受绿色通道

  近日,《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职称评定暂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印发,提出在工程、农业职称系列中分别设置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按实际从事专业方向开展正高级和副高级两个级别职称评定,为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开辟绿色通道。

  《办法》适用于持有科技成果并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进行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的科技人员。将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主要评价内容,重视应用方对科技成果转化效果的评价,加大企业评价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中的权重系数。

  《办法》提出,我省事业单位应完善本单位岗位聘任条件,鼓励本单位人员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在其所在单位进行聘任。加强引导非公有制单位将职称评审结果与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培养、使用相衔接,并作为确定岗位、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的依据。

  《办法》具体规定了正高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以及正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和副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条件。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职称每年评定一次,年度评审通过率原则上不超过60%。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评审渠道,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职称申报兜底机制,确保非公有制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平等参与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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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创新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 激活民企“人才引擎”

中新网沈阳3月27日电 (李晛)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日来到新松机器人和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开展座谈交流,标志着2025年度民营企业职···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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